德阳市文化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文化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。
(二)协调指导艺术创作、扶植艺术品种、管理艺术教育工作。
(三)管理文物、博物馆事业,指导与监督文物保护、抢救、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。
(四)综合管理公共图书馆事业、组织协调图书馆事业标准化、网络化、现代化建设。
(五)综合管理、指导、协调社会文化、少儿文化事业和电影工作。
(六)归口管理文化市场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文化市场管理法规,督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。
(七)负责对外文化交流和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联络工作。
(八)管理德阳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局直属单位,指导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工作。
(九)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E-Mail: lijian516@163.com